第一条设备发生故障,岗位操作和维护人员能排除的应立即排除,并在当班记录中详细记录。
第二条岗位操作人员无力排除的设备故障要详细记录并逐级上报,同时精心操作,加强观察。
第三条未能及时排除的设备故障,必须在每天生产调度会上研究决定如何处理。
第四条在安排处理每项缺陷前,必须有相应的措施,明确专人负责,防止故障扩大影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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